诉讼中债务人的举证债务纠纷诉讼程序
诉讼中债务人的举证
一、证明当事人诉讼主体资格的证据
1、当事人为自然人的,应提交其身份证明资料,如身份证或户口本等。
2、当事人为法人或其他组织的,应提交主体登记资料,如工商营业执照副本或由工商登记机关出具的工商登记清单、社团法人登记证等。
3、当事人名称在诉争的法律关系发生后曾有变更的,应提交变更登记资料。
二、证明买卖关系存在的证据
1、《购销合同》、《供货协议》;
2、订(定)货单;
3、证明口头协议成立和生效的证据,如证人证言、实际履行凭证。
三、证明协议履行情况的证据
1、交、收货凭证:交货单、送货单、提货单、收货单、入库单、运单;
2、证明尚欠货款的凭证:结算清单、欠条、还款计划、还款承诺书,其它能证明欠货款事实的信函等。
3、收货方提出质量异议的证据:信函、证人证言、有关单位的证明、检验报告书、客户投诉、退货及索偿的证据。
四、当事人诉讼请求的计算清单,并注明计算方法、依据等。
青原区,隶属于江西省吉安市,地处江西省中部,东经114°56′~115°30′,北纬26°38′~27°10′。版图呈长条形,周边与吉安市吉州、吉水、永丰、兴国、泰和五县(区)接壤。青原区总面积914平方公里(2012年),境内地势大体由东南向赣江逐级降落,从东南边境依次为山地、丘陵、河谷平原(吉泰平原)。该区域属中亚热带,受寒暖气流的交替影响,形成亚热带季风湿润气候,四季分明。2012年,常住人口总数为22万人。全区辖1个街道、6个镇、1个民族乡。2013年,青原区地区生产总值完成69.11亿元,增长12.4%;固定资产投资完成48.0亿元,增长16.4%。2016年11月,青原区成功入选农业部公布的“2016年全国休闲农业和乡村旅游示范县(市、区)”。青原区旅游资源有:青原山、渼陂古村、净居寺等。